
南昌婚姻家庭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费
2011-04-11 17:56:37 来源: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费
一、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
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
法定法律规定的停止支付的条件时止,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
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
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
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
需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
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
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
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
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四、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主要有两种支付方式:即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一次性给付具体数额
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优点:
方便执行。二、定期给付,有按月、按季、按年支付的。
四、子女抚养费的变更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
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
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
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五、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
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
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
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
止。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案的参考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大家都在看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